单位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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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趕上“金九銀十”換房季,不少市民在為搬家忙碌著。面對旺盛的市場需求,搬家公司也都沒閒著。小區樓道裏、電梯廣告欄、網站頁面上,到處充斥著五花八門的搬家廣告。

然而,實際情況似乎並不都像他們所標榜的那樣“專業、規範、低價”,許多人抱怨自己遭遇過搬家公司坐地起價、物品損壞甚至丟失的行業“潛規則”。

前不久,家住朝陽區後現代城的單身姑娘丁雅琪(化名)打算搬家。雖説距離甜水園附近的新家不過四五公里,但考慮到有傢具,她還是決定找搬家公司來幫忙。

丁雅琪並不相信街頭張貼的小廣告,而是特意到一個大型分類資訊網站上仔細蒐羅。在搬家類別排名前20的“種子選手”中,她根據描述資訊篩選出一些“看起來比較大”的公司,然後逐個打電話過去問價錢。為了讓報價盡可能準確,她早已將家當清點完畢:7個箱子、12個袋子和3件傢具,並主動告知對方。權衡之下,一家承諾“400元全包”的公司“脫穎而出”。

按照約定的時間,這家公司派來一輛廂式貨車,但細心的丁雅琪很快發現,車身並沒有任何公司標誌,兩名工人也沒有身著統一服裝,完全不像之前所標榜的“專業規範”。另外,自己明明已經在電話裏把搬多少、搬到哪兒等情況説得很清楚,可來的工人卻一無所知,這也讓她心裏犯嘀咕。

“你這東西太沉了,不好搬,得加錢,一人100。”剛把行李搬上車,工人便坐地起價,丁雅琪很窩火,但苦於勢單力薄,也不想再折騰,只好認栽。等到了新家,該往樓上搬的時候,工人又表示“車開不到樓門口”、“得爬三層樓”,各種理由算下來,還得再加200,否則不卸貨。

眼看著價錢從最初的400一路飆升到800,丁雅琪氣得直跳腳,而翻了番的搬家費,也沒能換來東西的完好無損。“搬運過程中幾乎沒做什麼保護,傢具都有不同程度的劃損,但對方態度很拽,就是不賠。”丁雅琪原本想要投訴維權,可想到事先沒有簽合同,過程中也沒能留下證據,最終不得不作罷。

被搬家公司“忽悠”的遠不止丁雅琪一人。剛剛從豐臺搬到海淀的林宇(化名)清楚地記得,對方在前期溝通時一再保證“一口價,中途不加價”,可搬到一半,“貴重物品費”、“傢具拆裝費”、“樓層費”等七八個名目便一個個冒出來,原本1200的報價也隨之飛漲到3000,“如果不讓他們搬,還得要空駛費,那不成白給了嘛!”經過一番理論,林宇把價錢壓到2500。工人走後沒多久,他發現兩瓶珍藏多年的好酒不翼而飛,於是立即打電話追問,結果對方一口咬定沒見過。無奈,林宇只好吃了“啞巴虧”。

相聲演員張戰波同樣有著類似的遭遇,他在微網志上吐槽了自己的搬家經歷:幾年前一次搬家曾遭遇現場加價,昨天又有幾宗大物件需要搬動,己力難為,叫來搬家公司,一進門,他們沒開口我看他表情就知道又要加錢,心想加個三十五十認了,哪知道,一件就要加保險費50元,光是所謂的保險費,就是事前説好的搬家費的好幾倍!

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市場上的搬家公司魚龍混雜,單單是公司名一項就讓消費者犯暈。以許多人熟知的兄弟搬家公司為例,無論是在網上還是居民家邊,用“某某兄弟”或者“兄弟某某”命名的搬家公司就多達數十家,實際規模相差甚遠。

而在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價格方面,一些相對正規的大公司通常會在網頁上詳細列出各項收費標準。在消費者致電諮詢時,工作人員會根據搬家時間、樓層高低、有無電梯、距離遠近、傢具多少、是否需要拆裝、有哪些貴重物品等情況進行報價,各公司所執行的具體標準並不相同。

以載重量2噸的廂式封閉貨車為例,儘管起步價普遍都在300元左右,但有的公司會根據搬家地點所在的環數分出不同檔,有的則根據搬家時間,加收50到100元不等的晚間服務費或週末加班費。而對於晚間的界定,也不盡相同。

在樓層費方面,無電梯的低樓層多以每層10元為主,隨著樓層升高,每層費用會增加到20元甚至更多。車輛無法停靠到位時,搬運距離超過10米之後每米加收2元。而200立升以上冰箱、32寸以上電視、滾筒洗衣機、健身器材、保險櫃等,則會根據尺寸額外加收50到200元的貴重物品費,高檔瓷器、古董、字畫、魚缸等,往往需要客戶自行另上保險。

如果涉及傢具拆裝,通常每張床收取50到150元不等的費用,而衣櫃則按照每門50元收費,推拉門按米數定價。

實際搬運前,大公司會在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單上列明費用,明確雙方責任。而據北京市消協投訴與社會監督部主任陳鳳翔介紹,大多數遭遇中途加價、物品損壞或丟失的情況,都是因為事先沒有合同約定,消費者又很難取證,出現問題不好定責。在市消協曾經接到的相關投訴中,真正調解到令消費者滿意的並不多,“搬家公司本身性質複雜,既屬於運輸業,又覆蓋到服務業,主管部門不明確,也缺乏相關的行業規範,存在管理真空的問題。”

據了解,早在2007年,北京市道路運輸協會便成立了搬家與城市配送分會。此後,網路上流傳出一篇名為《北京搬家運輸行業協會推出行業自律價》的文章,對出車費、樓層費、貴重物品搬運費等給出統一標準,並表示對違反公約及有關規定的企業一律通報批評,在協會網站上做出公示。這篇文章曾被多家業內大公司的官網轉載,但真假難辨,從實際情況來看,也並未據此執行。

近日,筆者致電北京市道路運輸協會,工作人員表示,只知道協會曾經有過搬家與城市配送分會,但現在已經沒了。

而在中國家庭服務業協會的官網上,同樣可以找到“搬家物流”的身影。2008年底,由中國家庭服務業協會、哈爾濱市工商聯主辦的中國首屆“搬家物流行業發展研討會”暨“中國家庭服務業協會搬家物流專業委員會”籌備組成立大會上,與會者曾審議通過了《中國家庭服務業協會搬家物流專業委員會章程》等相關材料和文件,並表示中國家庭服務業協會搬家物流專業委員會即將成立。

不過,該專業委員會此後似乎並沒有下文。筆者致電中國家庭服務業協會,工作人員表示協會目前以家政為主,已經不再涉及搬家領域。

“在目前行業協會力量薄弱的情況下,指望企業自己來規範是比較困難的。”陳鳳翔建議,“相關部門應當積極發揮作用,對資質不達標或投訴集中的搬家公司進行公示,同時制定統一的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規範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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