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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多地发布通告: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整治滥办酒席

年关将近,外出务工人员已陆续开始返乡,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但近期我县“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之风又有所抬头,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为了有效做到“外防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不正之风。根据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我们倡议:

2.丧事酒:逝者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者本人多年直接赡养的寡孤独老人。

3.允许操办的酒席一律简办,应严格控制参加人员数量,张贴疫情防控行程码,并由操办酒席者负责对参加人员的扫码事宜,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

1.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公职人员、村(社)三委人员、临聘人员及党组织关系的党员,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村(社)根据《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3.县区域内所有酒店、餐馆、农家乐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属地镇乡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近期,威宁自治县滥办乱办酒席出现反弹回潮倾向,为坚决制止滥办乱办酒席现象,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滥办乱办酒席歪风,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现将威宁自治县各乡镇(街道)滥办乱办酒席举报电话公布如下,请广大群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监督举报: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和冬春季传染病传播,阻断因滥办酒席造成人员扎堆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牛场乡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整治滥办酒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丧事酒:逝者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赡养的鳏寡孤独老人。

婚嫁丧事酒席一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

(二)禁止操办酒席类型禁止操办生日酒、搬家酒、满月酒、升学酒、参军酒、经商开业酒等违规酒席。

(三)合理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间。在操办婚嫁酒及丧事酒时,要引导宾客戴口罩,做好场所的消毒工作,不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合理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间。

(一)农村群众操办婚嫁酒,当事人应提前 15 天持《结婚证》向所在村委员会书面申报,填写《牛场乡村(居)民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审批表》,经所在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办理,对于不符合办酒规定的一律静止,打好招呼。

(一)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牛场乡所有干部职工(含村人员、临聘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二)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牛场乡内所有农家乐、餐馆、酒店、饭店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牛场乡卫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牛场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有关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席行为。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和冬春季传染病传播,阻断因滥办酒席造成人员扎堆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乡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整治滥办酒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丧事酒:逝者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赡养的鳏寡孤独老人。

婚嫁丧事酒席一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

在操办婚嫁酒及丧事酒时,要引导宾客戴口罩,做好场所的消毒工作,不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合理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间。

(一)农村群众操办婚嫁酒,当事人应提前15天持《结婚证》向所在村委员会书面申报,填写《凤山乡村(居)民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审批表》,经所在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办理,对于不符合办酒规定的一律禁止,打好招呼。

(一)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全乡所有干部职工(含村人员、临聘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二)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乡内所有农家乐、餐馆、酒店、饭店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乡卫计中心、各村(社区)等有关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席行为。

当前,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和冬春季传染病传播,阻断因滥办酒席造成人员集聚、扎堆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整治滥办酒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婚嫁酒:男女双方均为初婚或者一方是初婚,且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的,本人或父母可操办婚嫁酒。

2.丧事酒:逝者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赡养的鳏寡孤独老人。

婚嫁丧事酒席一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县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全县所有干部职工(含村人员、三委人员、临聘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二)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县内所有农家乐、餐馆、酒店、饭店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等有关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严格按照《晴隆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管理工作意见》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