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搬家

搬迁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全市广大群众,新乐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将搬迁至新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4月30日,原新乐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暂停业务,集中搬迁。

2024年5月6日起,新乐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办公运行。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新乐市司法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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