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家

搬家公司搬到一半突然涨价

在谷庄小区租房子的王女士说,自己今年刚买了一套二手房,按照她的计划于4月16日入住。“搬家以前我就通过街头的小广告找好了一家搬家公司,他们到我家里看了以后说260元就给搬家。”经过王女士和搬家公司工作人员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双方达成200元的搬家协议。

16日一早,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开始为王女士搬家,可搬到一半的时候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却说,王女士家租住的房子是6楼,新房子在5楼,既要搬下也要搬上,而且家具比较多,所以得涨150元钱,要不然就不搬了。“我们急着搬家,再重新找搬家公司也来不及了,我只好多给了他们150元钱。”

市民刘女士也有过同样的遭遇。去年十月,她通过贴在楼道里的小广告找到一家搬家公司,明明讲好的搬家费150元,可是搬到新家时,搬家公司的人却说,车开不到楼跟底下,得再加50元距离费。“平时工作忙,好不容易腾出时间搬家了,也不能不搬。”刘女士说,她和室友虽然非常生气,可还是无奈地多付了50块钱。

21日,记者以需要搬家为由,咨询了城区多家搬家公司,几个搬家公司都表示,他们有执照,信誉很好,绝对说几点到就几点到。但记者表示想当面看看执照,再谈价格时,对方都表示他们所有的业务都是电话里谈,没有必要先看执照面谈。对于记者要求给发票和签订合同这一要求,对方表示从来没开过发票,搬家签合同也没有必要。

城区一搬家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搬家公司中途加价的情况确实时有发生,一般是到现场后发现要搬的物件与电话里谈的不同,会和雇主协商加价。但如果是搬到一半或者搬家途中再要求涨价,这就涉嫌欺诈消费者。此外,搬家公司大都按车辆计算价钱。但有的私人搬家公司会借口一辆车所装物件太多,而要求加辛苦费,通常雇主因为怕麻烦,不会拒绝这一要求。

“我开搬家公司4年了,从来没签过一份合同。”建设路一家搬家公司负责人坦言。据了解,损坏丢失物品、擅自涨价、不守时等是一些搬家公司或多或少存在的“硬伤”,但消费者常常由于没签合同、苦无证据而无。

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搬家公司的搬运工和司机,其实并不是搬家公司正式人员,而是散落在社会上四处“打游击”的无业人员。“这些‘搬家公司’其实就是有台车,有个营运证,就跟中介差不多,他们接了活儿就找我们去搬。”在建设西路香江市场等活的刘师傅说,他有时会替搬家公司干活,“干完收了钱就走,就是‘一锤子’买卖,不过也有些人会多要一些钱,而一些市民因为急着搬完家后收拾‘新家’,所以也不会过多计较。”

很多小区的楼道内都贴满了搬家的广告。记者在城区随机采访了十多找过搬家公司的市民,他们都表示,除了熟人介绍,他们大都通过这些小广告找搬家公司。“只要价格合适,就让他们来搬。”市民马先生说,大多数搬家公司还是不错的,但也有些搬家公司“坐地起价”。市民梁女士说,同一场活儿,不同的搬家公司开价不一样,真想知道有没有统一收费标准。

聊城消协的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说,她几乎没接到过这方面的投诉。“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市民的维权意识弱,另外一方面则可能是没有凭证,投诉了也不好处理。”这位工作人员提醒,为了避免搬家公司坐地起价、顺走东西等情况,市民最好寻找有资质的正规搬家公司,另外,在谈好价格后,最好签订一份合同,写明搬家价格、在搬家过程中出现物品遗失后的责任认定方式等。